选举委员会发布公投反对规则,允许每个投票单位的合格选民在48小时内向省级选举委员会或大使提交反对投票结果的申诉。如果申诉有依据,调查需要12-18天才能做出决定。
2026年1月17日,皇家公报网站发布了2026年公投反对规则,授权省级选举委员会、大使馆和总领事馆在公投前设立调查委员会,负责公投单位的反对申诉调查。
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和至少两名成员组成,有权调查反对申诉或投票不公正的情况,收集证据,做出裁决,并建议重新计票。调查委员会必须在12天内完成报告,如果未完成,可申请延长两次,每次3天。
规则还规定,反对公投的申诉人必须是相关投票单位的合格选民,需在公投结束后48小时内亲自或授权他人向省级选举委员会主任或大使提交申诉。对于海外投票,可向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省级选举委员会主任或大使必须在收到申诉当天决定是否受理,除非申诉不完整,需申诉人在不超过1天内补充。调查委员会完成报告后,需尽快向选举委员会报告结果;对于海外投票的反对申诉,大使需通过外交部常务秘书将结果转交选举委员会进一步处理。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