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修正案陷入僵局:解读国家与宪法的法律原则

泰国宪法修正案陷入僵局:解读国家与宪法的法律原则

对于那些关注修宪以制定新宪法替代2017年版的人,可能不难猜到结果:任何偏离“允许”形式的修正案草案都可能被否决。

为泰党提出的修宪草案,人民党也联署,但随后泰自豪党决定让其联署的议员撤回签名,因为担心草案中制宪议会的来源细节可能违宪法院的裁决。最终,为泰党不得不撤回草案,遭到嘲讽为“为泰党又在演戏”。

我们更应关注的问题是:泰自豪党声称为泰党草案违宪法院裁决的说法是否属实?所引用的宪法法院第18/2568号判决的核心是:即使制定新宪法,也必须遵守第15章关于修宪的规定,即国会为修宪主体,因此国会不能直接让人民选举制宪议员。为泰党的草案是否真的违反这一点?

为泰党的草案规定,由人民选举各省代表共300人,然后将名单提交国会选出100人,再加上由议员、上议员、内阁和各组织提名的52人,组成制宪议会。然后制宪议会设立起草委员会和听取意见委员会,起草宪法后提交国会批准,再举行公投。这与1996年制定1997年宪法的方法相似。无论怎么看,都不存在直接选举制宪议会的情况,因为人民选出的代表最终能否成为制宪议员由国会决定,且最终仍需国会批准。而泰自豪党的草案则规定制宪议会由100人组成,通过选举委员会公开招募,包括77名省代表和23名专家,再由选举委员会将名单提交国会最终表决。泰自豪党似乎认为,即使人民只是“选举”候选人名单供国会“选择”,也是不允许的,因为“选举”一词出现就担心违反宪法法院第18/2568号判决。其草案还要求新宪法必须获得国会过半数通过,其中至少20%的反对党议员支持,以及至少四分之一的上议员支持,才能进入公投。

鉴于这些苛刻条件,很难想象何时才能有一部宪法草案通过如此艰难的程序。但若真能通过,其内容可想而知。在此期间,不如积累知识,以便未来能参与评论或起草宪法。

今年五月,泰国公法界迎来了一本期待已久的教科书:《国家与宪法的法律原则》,作者为威沙努·瓦拉努教授。该书系统阐述了国家与宪法的关系、国家、民族、宗教的概念,以及泰国和外国的宪法史,并更新至现行宪法和宪法法院判决。书中探讨了宪法的产生、内容、主权、宪法长短、宪法惯例、国教、宪法终止等问题。此外,建议收看Matichon TV的节目《为什么泰国宪法难以修改?》,节目中威沙努教授与阿披努·阿提比汶信讨论了修宪僵局源于目标共识不足,并提出先就核心结构进行公投,再制定组织法,最后写入宪法的方案。

《国家与宪法的法律原则》可在“理解”出版社和纪伊国屋书店购买。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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