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塔维达证实前府尹打击腐败‘比普通公务员快’一年半取得进展——查察誓言‘一查到底’扩大调查、开除不廉洁团队成员——国家反贪委员会指出严重违规
此前,曼谷人民党议员素帕纳特·米恩猜南在脸书上发文,提及曼谷健身器材采购贪污案,称调查结果显示,纪律审查委员会对共32名官员进行了调查,其中20人无罪,12人轻微违纪,仅处以每人2%的工资扣除,约600泰铢,引发社会对处罚过轻的质疑,指控采购价格虚高。
下午12点20分,在曼谷沙吞区沙吞大厦2号楼2层Glowfish会议室,前曼谷府尹、9号府尹候选人查察·斯提潘携原副府尹团队,包括塔维达·卡蒙韦、乍卡潘·皮旺和沙暖·旺桑汶,共同就此事进行说明。
查察表示,直接命令调查委员会实施特定处罚是不可行的,因为政府系统必须设有委员会和制衡审查程序,以保障被指控方和追求透明的民众双方的公正。
“不能直接命令开除,尽管心里可能想开除,但不行,因为有委员会程序,必须兼顾双方,给予双方公正。”
查察进一步表示,不应认为曼谷市政府让步或放任不管,因为行政部门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事,并将案件提交给更高权力机构进行进一步审查。此外,扣除600泰铢工资的处罚尚未最终确定,处罚力度可以增加。
副府尹塔维达就工资扣除问题说明称,扣除工资是按照政府程序进行的,当调查结果提交后,有权者必须先行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因为当案件提交至曼谷公务员委员会后,委员会认为还有许多事实需要进一步核查,并一致决定重新调查。
“案件并未终结,处罚必须先按政府系统执行,但案件提交至曼谷公务员委员会后,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答,部分事实尚未厘清,因此下令继续调查。”
塔维达指出,如果进一步调查发现新证据或新事实,曼谷公务员委员会有权处以更严厉的处罚,从降薪到撤职或开除,若发现严重违规。
塔维达还透露,在府尹查察管理曼谷期间,高度重视从源头打击腐败。在接到关于7个项目的投诉后,即下令将案件提交至曼谷反腐败中心,并引入外部调查机构,包括国家反贪委员会、公共部门反腐败委员会和打击犯罪司。投诉提交后不久,曼谷市政府迅速成立事实调查和侦查委员会,相比普通政府系统,速度极快,约半年内即提交了初步调查结果。
“如果问府尹是否在打击腐败?必须说是在打击,因为这一进程加快,且过程透明。”塔维达说。
被问及若国家反贪委员会指出严重违规,下一步将如何,查察表示,如果国家反贪委员会发现更确凿证据,如资金流向或串通投标,可能导致更严厉的处罚。过去曾有内部纪律调查未发现严重违规,但国家反贪委员会进一步调查后认定严重违规,则必须依照国家反贪委员会结果处理。
“如果国家反贪委员会调查资金流向和细节后指出严重违规,要求开除,那就必须开除,因为国家反贪委员会的命令是最终的,具有最高效力。”查察说。
当被问及关于锁定规格或电子竞标过程问题的质疑,查察表示采购流程已有部分检查机制,例如允许对TOR投诉,但关键在于设定合理的中间价和项目细节,以从源头减少腐败漏洞。
在健身器材案中,问题之一是‘中间价难以确定’,因为设备性质多样。但此案发生后,曼谷市政府看到了流程中的弱点,并据此改进了预算提案,使其更加详尽,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提交简短或不完整的信息。
查察表示,如果有机会重返岗位,他将把此案跟进到底,因为曼谷公务员委员会和国家反贪委员会的程序尚未结束,还需扩展到其他相关项目。
“必须继续推进,一查到底,程序已在进行,委员会已下令重新调查,国家反贪委员会仍在推进,我们必须跟进,并扩展到所有项目。”查察说。
查察还谈到反腐败的整体情况,称这是一个根深蒂固的问题,不易解决,但必须坦诚讨论,因为如果不讨论,就无法解决,并将成为后代的负担。
“腐败是最严重的问题,它根深蒂固,由来已久,是多方自私的结果。如果我们不讨论,就无法终结,并会成为子孙的负担。”查察说。
被问及有观点质疑其团队是否清廉,查察表示,作为团队负责人,他愿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现任何人不廉洁,将按程序明确处理。
“我代表所有人负责,我是团队负责人,如果有问题我承担责任。如果有谁不廉洁、不好,我就必须让其离开。”查察说。
查察最后表示,此次召开说明会并非出于对提问者的愤怒,而是借此机会向公众解释事实,并重申透明应成为重要议程,不仅是市级议程,更应是国家议程。
“我并不生气,反而感谢,这让我们有机会解释。今年我认为是透明的议程,讨论这件事是好事,而且必须在国家层面进行,不仅是市级层面。”查察说。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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