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清迈男子捡到万元现金无人认领,一年后依法获得
2026年7月8日下午3点,泰国旅游警察将8987泰铢现金移交给清迈府讪巴缴县讪巴缴镇的好心男子XX。根据法律规定,一年期满后无人认领,该款项归其所有。
回溯至2025年6月16日,该男子在椰林市场捡到上述现金以及标有德国游客Ms. Annabell名字的文件,随后交给旅游警察招领。

过去一年,警方尽力联系失主但无人认领。依据《民商法典》第1325条关于拾得人权利的规定,警方邀请该男子核实文件与金额无误后,将全部现金移交给他依法处理。

旅游警察赞扬该男子的诚实行为,认为这是良好榜样,为泰国旅游形象增添了光彩。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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