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区侦查组突袭逮捕嫌犯“哥·博他仑”,他是第193号重要通缉令对象,悬赏10万泰铢,背负5张逮捕令,藏匿在清迈。
2026年7月16日早上6点30分,在警察中将皮亚瓦·查勒姆西的指挥下,由警察上校颂蓬·素万翁(沙敦府警察局副局长/第九区追捕组负责人)、警察上校拉塔功·帕克迪瓦尼(第九区侦查局助理,借调至第九区侦查局)、警察上校尤塔萨克·伊安宋(博他仑府侦查科科长)共同行动,逮捕了嫌犯纳拉代(姓氏保密),又名“哥”,48岁,博他仑府功拉县人,依据博他仑府法院第291/2569号逮捕令(2026年6月16日签发),其背负5张逮捕令。
嫌犯被指控“预谋杀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未经许可在城镇、村庄或公共场所携带枪支且无紧急必要情况”,案件由博他仑府功拉县警察局负责。

此前,2026年7月15日,线人联系警方称嫌犯纳拉代躲藏在清迈府朋友家的果园里。警方随后向清迈府法院申请搜查令(第379/2569号,2026年7月15日签发),以搜查并逮捕嫌犯。
2026年7月16日约早上6点,警方前往目标房屋,包围现场后,发现一名体貌特征与嫌犯相似的男子赤膊走动。该男子看到警察后跑向屋后,但遇到包围的警察,于是跑回屋内。警方表明身份并要求屋内人员开门,房主开门后告知警方“哥”确实从博他仑府来借住,并打开院门让警方逮捕了嫌犯纳拉代。嫌犯是第九区警察局第193号通缉令对象,悬赏10万泰铢。
初步嫌犯供认身份,且此前未因该逮捕令被捕。警方随后依法搜查房屋,未发现其他违法物品,遂将嫌犯带至清迈府湄发警察局进行逮捕记录等法律程序。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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