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蓬表示尚未将案件提交最高法院审理国家反贪委员会,因等待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坚称并非拖延时间或洗白,反问川·立派时期曾致函要求总理回答质询,总理是否回应,指出必须修改议事规则,并宣称自己最为中立。
7月16日上午11时在国会,泰国下议院议长索蓬·萨拉姆就反对派和上议院议员联名依据宪法第236条提交请愿,要求将案件移交最高法院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审查国家反贪委员会(NACC)关于驳回“沙克萨严·奇触”前交通部长股票藏匿案指控的决议一事接受采访。他表示,自6月5日收到请愿后,需核查签名的真实性。
发现有两名上议院议员的签名不符,因此让行政部门致函上议院秘书处查询并确认签名,随后于6月25日收到确认签名正确的回复。之后一周因审议法律草案而繁忙,未予处理。
7月1日他才查看详情,发现法律赋予他自由裁量权。在行使裁量权前,他研究了以往类似案例,发现多起案件中多位议长都曾采用设立委员会的方式。
法院或各机构的审议将以组织名义进行,但此案法律允许他行使裁量权。他承认法律知识不如他人,因此采用设立委员会的方式。7月15日他刚签署任命委员会,成员包括外部专家和两名国会内部人员。
“我承认设立委员会的过程花费了一些时间,因此这个委员会将向我提供意见,决定下一步如何操作。我没有拖延时间,也没有理由拖延,但所谓裁量权必须考虑如何行使。”索蓬表示。
当被问及是否设定审查期限时,索蓬表示没有设定,将视情况而定。若进展快则快,有些事需遵循法律机制,有时意见不一,但必须依据法律原则得出结论,即审议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至于专家委员会,相信不会拿名誉开玩笑。有人质疑不定时限是否为了给某人洗白,但他不知需时多久,何以断定是洗白,因为这取决于最终裁决。
当被问及对议长与反对派之间中立性的质疑,索蓬表示自己一直以来最为中立。政府指责他不中立,但请看看抗议情况:政府的抗议无一成立,而反对派的抗议中,但凡有理的,他都听取。
“不中立的指控是空泛的,谁都能说。如果我偏袒一方,就会树敌另一方。反对派也曾称赞我做出的裁决令他们满意,当时我说不必称赞,可以看录像。如果裁决令他们满意,就说我中立、喜欢我;另一方就不喜欢。因此,我选择以议事规则为准。”索蓬说。
索蓬进一步表示,会议主席的三位主持人必须遵守议事规则,因此已交由他们修改无法执行的规则,因为会议主席感到棘手,例如议长裁量权一经裁决即为终局。
他自2001年起就在国会,国会事务一旦结束即为终局。但近来却以新闻发布会终结,喜欢的人说他中立,不喜欢的人质疑他如何中立,并指责他不中立。因此无需声明是否中立,因为他坚持以规则为准。
当被问及前下议院议长川·立派曾致函当时的总理,要求总理回答议员质询,在本届国会中索蓬是否也会致函总理要求回答质询时,索蓬表示“我做了,但总理是否回应?这取决于各方的责任和议事规则。”
他不能指责总理,因为规则允许派代表,因此不应跨时代比较,需看具体事实。他不喜欢贬低任何一方,而是注重实际行动效果。
即便是前总理曾与他商讨如何应对质询,他也表示必须修改规则,明确1、2、3项事由,不得推迟。今天国家的规则以法律为终结,若法律允许,而我们不认可,这个国家将如何继续前进?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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