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腐律师”掌握确凿证据,拟依据《刑法》第157条反诉泰国港务局前局长,因其放任7名员工在出国游玩后虚假报销加班费并逃脱处罚。此前,法院已驳回对特别案件调查厅前副厅长等人在第4/2557号特别案件中的起诉。
2026年9月2日上午10时30分,在曼谷他灵詹区的中央刑事法院腐败与失职案件庭,人称“反腐律师”的克里萨达与颂育一同到庭,听取法院对其起诉特别案件调查厅前副厅长等4人的案件作出裁决。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即判决驳回起诉。
克里萨达表示,尽管法院作出驳回起诉的判决,原告方尊重裁决,但此次诉讼是一个重要转折点,因为获得了特别案件调查厅按法院命令移交的重要文件证据。这些文件揭示了事件全貌:从泰国港务局2017年报案,到将多名涉案高管的案件卷宗移送国家反贪委员会处理的全过程。

此外,还发现重要证据表明,泰国港务局前局长存在渎职行为(《刑法》第157条),放任7名出国旅游的员工虚假申领加班费,使其摆脱第4/2557号特别案件的追诉。
尽管国家反贪委员会已书面明确下令,要求对这7名员工与首批34名前员工一并追究刑事责任,但这样的处理使7人逃脱司法追究,却让34人成为替罪羊。2025年3月,一审法院驳回了对34人的起诉。

反腐律师随后宣布,准备将已获得的文件证据用于取证及民事/侵权案件抗辩,并愿意代表34名前员工,以《刑法》第157条对该前港务局长提起刑事诉讼,追责到底。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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