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院判处“塔万”2年实刑 涉冒犯君主罪

泰国法院判处“塔万”2年实刑 涉冒犯君主罪

刑事法院宣判,判处“塔万”2年有期徒刑,不得缓刑,罪名是违反刑法第112条,违抗警方为保护王室车队而发布的命令。

2026年8月31日,刑事法院第906号审判厅宣读判决。此案由第五刑事检察厅检察官提起公诉,被告为前“冲破王宫”团体领袖塔万。她被控罪名包括:冒犯君主(刑法第112条)、违反计算机法第14条、使用暴力抗拒公务人员,以及不服从公务官员命令。

案情显示,2022年3月,塔万在联合国办事处对面的拉差丹能路人行道上进行脸书直播,当时正值王室车队即将经过。她否认指控并获准保释。

泰国法院判处“塔万”2年实刑 涉冒犯君主罪

关于是否违反刑法第112条,法院认为,直播内容显示,在王室车队到来前,有警察正在执行护卫国家元首的任务,这是多国通行的国际惯例。塔万学过法律,理应明白,却多次使用不当言论影射国王,主观上具有冒犯君主的意图,并非如其所称在行使自由权利,因此构成冒犯君主罪;且因通过脸书传播,也构成向计算机系统输入虚假信息。

另一项争议是被告是否知悉命令而拒不执行并袭击官员。法院查明,警方曾三次告知她不得直播,因为王室车队将经过玛卡万兰桑桥。时任那朗警察局局长颂育下令两名女警分别挽住塔万的手臂和腿。鉴于警方有护卫王室之责,颂育有权在执行职务时下达命令。三次警告后塔万仍无视,构成不服从官员命令罪。

至于暴力袭击官员的指控,法院认为,警方未告知将拘留塔万,也未说明带往何处,直接钳制其身体,她仅系因恐慌而挣扎,不构成使用暴力袭击官员。

法院认定,塔万同一行为触犯多个法条,按最重罪名处罚。冒犯君主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不服从官员命令罪处罚金900泰铢。鉴于其供述对查清事实有一定帮助,减刑三分之一,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年,不得缓刑;罚金600泰铢;没收作为证据的iPhone手机。

此后,塔万的律师向法院提交10万泰铢保证金及财产文件,申请临时释放。刑事法院批准她临时获释,并规定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出境。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5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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