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证交会严惩4名违法者,操纵SIX代币被罚658万泰铢。
泰国证交会宣布,已通过民事制裁对4名违法者采取法律行动,他们涉嫌制造SIX Network(SIX币)交易量。四人需支付民事罚款合计6,579,595.40泰铢,并分别被禁止在指定期限内交易数字资产或签署相关数字资产期货合约,且不得担任数字代币发行人或数字资产企业的董事或高管。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泰国证交会)从Bitkub在线有限公司(Bitkub交易中心)收到信息,于2022年1月4日展开调查,并进一步发现,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4名违法者包括:(1) SIX网络(泰国)有限公司(SIX公司),由该公司运营负责人男子瓦差拉指挥,与男子沃拉波特和男子帕萨温(两人为SIX公司员工)共同在Bitkub交易板上提交买卖SIX币指令,且明知自己或同伙已下单或将要下单买进,或已卖出或将要卖出同一数字资产,交易数量、价格及时间均相近。
上述SIX公司、男子沃拉波特和男子帕萨温的行为已共同触犯法律:禁止个人提交买卖数字资产的指令或买卖数字资产,从而造成公众对数字资产交易量的误解,违反《数字资产企业经营法》第46(1)条,结合第48(2)和(3)条,并援引《刑法》第83条,须按该法第70条处罚。此外,SIX公司的行为系由男子瓦差拉指挥或实施,因此他还须依照该法第94条结合第46(1)条承担罪责,并同样按该法第70条处罚。
民事制裁委员会决定对4名违法者实施民事制裁,具体如下:
(1) 责令SIX公司支付民事罚款并赔偿泰国证交会因调查违法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合计1,644,898.85泰铢;禁止其在数字资产交易中心交易数字资产或订立相关数字资产期货合约,为期6个月。
(2) 责令男子瓦差拉、男子沃拉波特和男子帕萨温每人支付民事罚款及泰国证交会调查费用,合计各1,644,898.85泰铢;每人被禁止交易数字资产6个月,并禁止担任数字代币发行人或数字资产企业的董事或管理人员,为期12个月。
此外,责令男子瓦差拉对SIX公司被处罚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依照《数字资产企业经营法》第99条结合《证券交易法》第317/11条第二款(经2016年《证券法(第五版)》修正)办理。
民事制裁委员会规定的上述措施包括禁止担任数字代币发行人或数字资产企业的董事/管理人员,以及禁止在数字资产交易中心交易数字资产或订立相关数字资产期货合约。该限制自违法者签署同意遵守民事制裁措施备忘录之日起生效。若违法者不接受,泰国证交会将致函检察官,向民事法院提起诉讼,以谋求按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实施民事制裁。最终,所有民事罚款将作为国家收入上缴财政部。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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