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海湾发展公司澄清卫星特许经营争议:暂无12.5亿泰铢支付义务

泰国海湾发展公司澄清卫星特许经营争议:暂无12.5亿泰铢支付义务

泰国海湾发展公司就泰科姆卫星特许经营权争议发布声明:资产已于2021年全部移交;若遇索赔将依法行使权利;同时强调目前没有支付12.5亿泰铢的义务。

海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向泰国证券交易所通报,澄清关于“内阁已决定由数字经济与社会部对泰科姆股份有限公司及海湾发展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的报道。该案涉及国内通信卫星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情况;报道称泰科姆可能未足额移交资产,并可能被处以约12.5亿泰铢罚款。

海湾发展公司表示,该特许经营合同的签约方为因塔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泰科姆股份有限公司,均与数字经济与社会部签约;其中泰科姆公司是卫星业务运营商,合同已在30年期限届满后到期。

泰科姆公司已按合同履行义务,并于2021年9月11日将特许经营项下资产全部归还数字经济与社会部。

2025年4月1日,海湾发展公司依法完成与因塔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由此,海湾发展公司承接因塔奇公司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与责任,并取代其成为该特许经营合同相关纠纷的合同方或诉讼当事人。

海湾发展公司表示,若仲裁程序启动,公司将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抗辩等权利,以维护公司、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不过,截至声明发布日,公司表示,目前尚无媒体所称的法律义务或债务,也无需向数字经济与社会部支付约12.5亿泰铢。

如有新进展,公司将继续向证券交易所和股东报告。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5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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