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选举委员会:77人尚非违法,上议院选举小抄获法院裁定可带入

泰国选举委员会:77人尚非违法,上议院选举小抄获法院裁定可带入

选举委员会指出,将77人送交最高法院,认为他们尚不构成违法,但选举委员会相信其违反规定,因此送交法院以进一步查明事实。就小抄问题,中央行政法院的裁决为其他文件进入选举场所开了口子,不视为违法。

2026年9月14日16:00,在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选举委员会主席纳隆与选举委员会副秘书长帕萨功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说明选举委员会对上议院议员选举调查案卷的审议结果。

帕萨功表示,在上议院议员选举串通案中,共有427名被指控人。按照选举委员会规章,一旦出现情况或有人投诉,就会成立第26调查委员会,随后进入秘书长意见阶段,本案由副秘书长代行职责,然后进入第36裁决小组委员会,最后进入选举委员会阶段。

各审议阶段的意见可能不同,因为各层级依职权负责审查评估、筛选证据和法律问题。某一层级或小组委员会的意见仅供选举委员会审议参考。

至于为何要成立第36小组委员会,是因为本案被投诉人众多,因此必须成立特别小组委员会。第36小组委员会有7人,所涉信息细节复杂。

关于上议院选举小抄在选举前被带入的问题,选举委员会已发布关于上议院议员选举自我介绍的选举委员会规章,其中第7条第2款规定,介绍文件不得在选举场所分发或带入。但后来中央行政法院判决撤销该条款。由于没有法律规定为违法,候选人可以将任何文件带入选举场所。

至于有图片显示,在国家层面选举期间收集小抄或文件,小抄可能有两类:一是为防止忘记而记下的内容;二是与相关人士有关联的小抄。此类情况,调查和审查委员会将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存在关联,将向名单上所有人员提出指控。

纳隆接着表示,在被送交法院的77名被指控人中,这些人仍被视为未犯罪,只是我们根据调查所得证据相信其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必须继续在法院说明证据,以证明清白。

当被问及这77名被送交法院的被指控人的行为情节时,纳隆表示,我们将按个人、按案情逐案审议。至于行为情节,他举例说,在农磨兰普府,一名被指控违法且目前担任上议院议员的人,有以财物金钱引诱有投票权的上议院选举人投票给自己的行为。调查发现关联和资金链,并按各种关系图展开。我们确认逐案卷审议,查看投诉、异议、抗辩和说明,以及调查所得证据,包括人证、资金链、电话等。我们认定此人按指控构成违法,因此送交法院并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府,也将同样审议,或对个人违法行为,也同样送交最高法院。调查和裁量方式相同,只要我们认为此类情节表明上议院选举存在舞弊。

(编译:Jon ;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5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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