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政府推进“国家灾害保险体系”,覆盖约3000万户住宅,应对“洪水、风灾、地震”三类灾害,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
2026年9月15日,总理府发言人埃卡蓬透露,内阁已批准内政部由防灾减灾厅提出的“国家灾害保险体系”,旨在将灾后救助的灾害管理方式,转变为通过保险体系进行事前风险管理和转移。
埃卡蓬表示,建立国家灾害保险体系是政府从灾后被动应对转向“事前风险管理”的调整。由于灾害强度和频率增加,受灾地区难以提前准确预测,保险体系可作为工具,让政府能够评估、规划并提前确定哪些风险由政府承担,哪些可分散或转移至保险体系,从而减少预算负担的不确定性,并使民众更快获得援助或损失补偿。在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泰国和世界面临更频繁、更严重灾害风险的背景下,这一点尤为重要。
住宅保障将覆盖约3000万户,依据行政厅户籍登记局截至2026年9月10日的房屋统计数据。保障范围包括洪水、风灾和地震造成的损失,每户每次灾害最高承保金额为10万泰铢,具体按保单条件执行:
洪灾初步赔偿1万泰铢,每次额外赔偿最高9万泰铢。
风灾和地震初步赔偿5000泰铢,每次额外赔偿最高9.5万泰铢。
此外,因上述灾害死亡的保障为每人200万泰铢。
保障期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10月1日。
内阁责成预算局按照规定的金额框架和目标拨付预算;同时,保险委员会办公室与泰国非人寿保险协会合作,遴选标准、稳健、可信且公平的承保机构,重点确保其有能力依法迅速支付赔偿,并由防灾减灾厅作为预算单位和向承保机构按规则支付款项的部门。
埃卡蓬进一步表示,政府正从等待灾后拨款救助,转向通过“国家灾害保险体系”提前建立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以便民众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获得生命和财产保障并快速获得补偿。同时,政府也能够评估和管理风险,确定自身应承担的负担,并系统规划预算支出,减少灾后救助带来的预算不确定性,提升国家公共灾害管理效率,以应对可能更加严重和频繁的灾害形势。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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