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警察局长严厉警告,不要成为卖国贼,最高可被判监禁41年,账户马最高可判119年234个月。最新命令扣押6名被柬埔寨送回国的泰国人,以调查其是否涉及电话诈骗团伙。
7月14日,国家警察司令塔差猜·比塔尼拉布特上将披露,通过机场从柬埔寨被送回泰国的6名泰国人,可能与电话诈骗团伙有关,其中包括普旺尼先生、素维蒙女士送至素万那普机场,普丽雅女士、瓦拉帕女士、贾克里特先生和蓬猜先生送至廊曼机场。已指派素万那普地方警察局、隆比尼大都会警察局、廊曼大都会警察局、华玛大都会警察局、移民局2、旅游警察局1、反人口贩卖局和中央调查局对这6人进行扣押、询问口供和调查事实。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将根据法律程序处理,并扩展调查到相关网络。
塔差猜上将严格警告,不要成为卖国贼,参与跨国犯罪电话诈骗团伙,因为与电话诈骗团伙相关的泰国人的刑事案件已经达到了最高裁决和处罚,如组织管理和账户马案例中,6名泰国人被判监禁最高达119年234个月,罪名包括“犯罪团伙、诈骗、违反防止和制止跨国犯罪组织参与的法律、违反计算机犯罪法、违反防止和取缔洗钱法、违反防止和制止技术犯罪的皇家命令”。
第1位(账户马)被判41年258个月监禁,第2位(账户马)被判41年243个月,第3位(账户马)被判41年252个月,第4位(账户马)被判41年249个月,第5和第6位(组织管理)分别被判119年234个月(根据刑法第91(3)条,每人最高可被判50年监禁),并扣押4辆汽车和其他涉案财物,将近600万泰铢的财产返还给39位受害者。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