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LGBTQ男子在波创区附近的商场前踢伤7岁特殊儿童,承认因醉酒而犯错,并为此行为向受害者及社会道歉。
该事件发生在7月13日清晨4点15分,29岁的女士雷拉向清迈三甘烹警察局报案称,她7岁的特殊儿童侄子及25岁的侄女在波创一家商场前,被一名男子用脚踢打面部。
接到报案后,三甘烹警方表示已经着手处理,并派警察将受害者接到警局报案,同时送他们去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与此同时,调查小组查看了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并确定嫌疑人逃往清迈三甘烹的一处住宅区。18时30分,调查组在该住址发现35岁的嫌疑人,他承认了视频中的攻击行为,并被带至三甘烹警察局。
嫌疑人表示,当晚他在事发地与流浪狗发生冲突,鉴于当时自己醉酒失控,用力踢打了受害者二人。他已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并给予受害者一定赔偿金。
嫌疑人向记者表示,他深感后悔,并对此事件表示道歉,称事后看到录像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震惊。
警察在讯问后,根据法律指控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身体或精神危害。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