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否认解散为了泰国党及六盟党传闻

泰国中文社

选举委员会澄清尚未审议解散为了泰国党及原六盟党请求,目前仅处于收集事实阶段,必须给予被指控方机会进行解释。

7月15日,记者报道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澄清有关选举委员会将于今日(7月15日)审议6项请求,要求解散为了泰国党及原六盟党的新闻。因前总理他信·西那瓦被指控对这六个政党的决策施加影响力。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解释,该消息不属实,请求目前正在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事实和证据收集中,并未如新闻所示提交给选举委员会审议。

据了解,若任何政党或个人违反2017年政治党法第28条,允许或进行任何使非成员控制、影响或引导政党活动的行为,如有证据,政党注册处将向选举委员会建议就此向宪法法庭请求解散政党。

选举委员会否认解散为了泰国党及六盟党传闻

然而,解散政党的事实和证据收集必须按照2017年政治党法第92条、第93条及2023年政治党注册处事实和证据收集条例进行,步骤如下:

1. 若政党注册处发现任何政党违反2017年政治党法第92条,应指派工作人员初步审核事实和证据,判断是否足以继续处理,限期七日完成。

2. 若审核结果足以继续,应提出报告,由政党注册处对接管并安排调查组汇总事实向选举委员会汇报。

3. 若政党注册处接管,应提名调查组进行事实和证据收集,并限期30日内报告结果,如无法完成,可申请延期每次最多30日,直至完成。在此过程中,必须给予被指控方了解事实并提出证据的机会。

4. 若审核结果不足以继续处理,政党注册处可终止处理,通知提出请求方,并向选举委员会报告。

5. 若政党注册处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政党违反第92条,可驳回或终止,请告知提出请求方,并向选举委员会报告。

选举委员会否认解散为了泰国党及六盟党传闻

6. 若政党注册处认定有证据证明政党违反2017年政治党法第92条,选举委员会应在30日内做出决定。如不同意政党注册处意见,可以驳回或终止,并通知请求方。

6.1 若选举委员会同意政党注册处意见,应向宪法法庭上诉请求解散该政党。

6.2 若选举委员会认为证据不全,将要求政党注册处补充完整。在此过程中,请媒体和社交媒体用户在发布前核实信息以避免公众混淆。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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