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定于8月1日裁决皮切特・也川破的案件,该案件涉及在69年度预算案中提出项目申请,违反宪法第144条,要求在15天内做出说明,不允许延期。最后一轮审讯将于7月24日举行。
2023年7月17日,宪法法院召开会议讨论17/2568案,涉及人民党(Palang Pracharath Party)国会议员提交的申请,依据宪法第144条第三款,要求宪法法院裁定2568和2569年度预算案草案中是否存在提议或行为,使国会议员、参议员或委员会成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使用预算。
发案人缅文・努加姆及其它121名国会议员(申请人)依据宪法第144条第三款提交申请,要求宪法法院裁定副议长皮切特・也川破(被申请人)是否在同意项目规划和预算提案中扮演了直接或间接角色。
宪法法院裁定,由于2568年度预算案草案已完成审核并生效,未处于立法程序中,因此不符合宪法第144条第三款的规定。
法院多数票(8票对1票)认为应接受2569年度预算案的相关部分审议,并通知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因法院需在15天内完成审议,根据宪法第144条第三款的要求,未批准延期。
法院要求被申请人在2023年7月21日之前提交答辩。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从宪法法院处领取文档,以代替邮寄,此举符合宪法法院程序法的相关规定。
宪法法院的少数意见认为,第144条第二款所指的行为在申请及附加材料中尚未明确构成违反规定的行为,仅为被申请人按职责履行。
宪法法院驳回了要求被申请人暂停职务的申请,因2569年度预算案仍在审议中。
同时,法院裁定驳回关于停止2568年度3个项目预算支付的申请,因为法院不受理该年的预算案审议申请。
为圆满完成审议程序,法院定于2023年7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00举行听证会,并将于7月29日星期二提交最终陈词。
宪法法院计划于2023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8:30进行口头陈述、商讨并表决,并于当日下午3:00宣读判决,地点为宪法法院3楼审判室。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