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选举委员会裁决,制裁“医生凯丝” 向最高法院申请撤销选举权

泰国中文社

监视选举委员会的裁决,决定对“凯丝凯蒙·皮尔恩萨米”进行刑事处罚,她在填写资料时声称自己是“教授”,并向最高法院申请撤销参选资格和选举权。

2025年7月21日,由于“柏术伦勾玛·素帕罗沙尼”或律师安·布里拉以投诉人的身份揭示,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已作出裁决查核凯丝凯蒙·皮尔恩萨米(医生凯丝),她是参议员,涉及学历资格作假以便参与议员选举问题。2025年7月18日的文件显示,选委会决定根据选举法和刑法对凯丝凯蒙进行诉讼,因她使用「教授」称号,其违法行为将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及被撤销20年选举权。

选委会的第309/2568号裁决涉及国级参议员选举。选委会接到投诉,并注意到了凯丝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即诱使他人误解其资格、知识、能力或声誉,以激励选民投票给她的行为。共有6起投诉,3起涉事较轻。主要涉及伪造参议员申请资格,比如使用“教授”的称谓,以及获取博士学位(美国加州大学),开办美容诊所的情况等。

选委会几乎驳回了所有投诉,仅留下一例使用“教授”称谓的案例,并决定追踪凯丝在第19组参议员选举中的申请情况。在自我介绍中,她声称获得了加州大学博士学位(政治学博士)及人力资源开发教授等资格。选委会需考虑她在自我介绍中所述内容是否为误导性进行,以吸引选民投票给她,从而违反2018年参议员获取法规的第77条(4)款。

针对她的博士学位资质,虽然加州大学FCE受到美国教育部承认,但未获泰国公务员委员会(ก.พ.)的认可,因尚未有任何学习机构者申请归档足以证明用于公务。在缺乏其它明确证据的情况下,无法认为她的学历说明构成伪造或误导。当前尚不得认定其违反诉称。

至于使用“教授”称谓,根据科学与创新研究高等教育部的规定,隶属高级公务员委员会职位的人员应遵循大学员工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职称的设定流程。这方面的事实显示,凯丝的名字未出现在大学和人文教育人员中列出的教授名单上,并无人力资源部曾申请设立她担波申请制定新职称,没有证据显示加州大学的资格与任何机构对照。她未曾担任教授职务的情况属实。

因此,凯丝在未具备合法教授权限的基础上,自称教授并进行竞选,是误导他人对其资质和能力的理解,属于行贿受贿,使选举不公正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2018年参议员获取法规第77条(4)款之所指。

选委会因此指示就“教授”一案向最高法院申请撤销凯丝的参选资格或选举权,依据2018年参议员获取法规第62条和宪法第226条进行处理,同时对凯丝进行刑事诉讼,依根据上述规定追责。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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