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琳省分法院判处前义务兵Sommai监禁1个月,罚款5,000泰铢,因其在Ta Muen Thom寺殴打柬埔寨军人,刑罚减半。
7月21日下午3点,素琳省分法院就7月13日在Ta Muen Thom寺殴打柬埔寨军人一案宣判。被害者Sommai承认施暴,表示认罪,法院判处其监禁1个月,罚款5,000泰铢,经减刑后,实际服刑15天,罚款2,500泰铢,缓刑1年。此外,Pattana Phong Yukwanit同样受到处罚。
律师Virayot Sirirongprapha表示感谢“Kan Jompalang”支付了所有罚款,Sommai说:“我承认错误,并感谢法院按照泰国法律裁定,我对结果感到安心。”
有些时候,Sommai说:“我因爱国之心而这样做,我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