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定于9月10日口头宣判,由“医生Pram-Wisut”提出申诉,要求裁定修宪公投需进行几次。
7月22日,宪法法院审理了议会主席请求宪法法院就议会根据宪法第210条第(一)款(2)项的职责和权限问题进行裁定的申请。在3月17日议会第六次联合特别会议期间,Nop Pramsak Piyuran参议员和Wisut Chaiyanarun众议员提交紧急动议,要求议会决定请求宪法法院裁定议会根据宪法第210条第(一)款(2)项的职责和权限问题。3月21日,议会主席将此事提交宪法法院审理,宪法法院已要求相关领域的专家作出书面意见,以供法院裁定参考。由于案件为法律问题且证据充分,依据《宪法法院诉讼程序法》第58条第(一)款,决定于9月10日9:30进行口头宣判、讨论及表决。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