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院上诉判决玛伊案,判学长监禁4个月16天,暂缓执行2年,指出惩罚无益,令被告改善自己为国家服务。
时间2025年7月22日08:34,北碧府第12军区法院宣布了帕卡彭·丹加恩(或称Mey)死亡案件的判决,玛伊的父母前来听取判决。
10:54,军事最高法院做出上诉判决,维持原判。被告被裁定伤害他人,违背学生军校团体命令构成罪名。而对于原告希望立即惩罚被告的请求,法院认为依据被告年龄和没有前科,惩罚他并无益之处,更应鼓励他改善自身继续为国家服务。学长被判监禁4个月16天,罚款15,000泰铢,缓刑2年。
本案的主诉人为玛伊的家人。刑事案件中,家属控告军训生蓬披(化名),军训生蓬代犯下伤害他人致死罪。而军教官皮亚蓬(教官)因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罪。此外,因被告为军事人员,案件在军事法院审理。
初级军事法院(2018-2019年裁决)判决对被控伤害罪的前学长暂缓执行惩罚。
上诉法院(2023年10月对民事案件做出判决)维持了初级法院部分判决。
至今,玛伊的父母声称未收到国防部的赔偿,仅收到殡葬费100,000泰铢,而军校通知将给予10,000泰铢,但家属未收到。
有关玛伊失去的内脏,家属未追回,仍由相关方面保管,理由是带回来也无法处理,已对其进行了检测。
上诉阶段法院判决暂停对学长的惩罚,但尚不清楚惩罚内容。目前其中一名学长已在警方担任职务,当时解释称被告对国家有益处,过度惩罚可能不利于其未来就业。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