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诺梅”帕·通查,士官学校一年级学生的案件。案件已由上级军事法庭判决,判处学长4个月16天监禁,缓刑2年。同时指出惩罚没有意义,让被告改过自新为国服务,原因是学生在士官学校的死亡。
2025年7月22日,因帕·通查的死亡案件,军区法院在抟空府宣判,结果是判处学长4个月16天监禁,但缓刑2年。法院指出惩罚无益于社会,让被告为国家服务。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关注,因为家属质疑死亡原因。在得到注明死因为“心脏骤停”的死亡证明后,家属选择将遗体送去重新检验,并请求司法程序,在得知孩子曾被学长过度体罚后,要求严惩凶手。
“诺梅”士官学校死亡案时间线
回到2017年5月,“诺梅”在那空那育府的士官学校入读一年级。
2017年8月
8月23日,他被学长要求在深夜进行纪律训练,将头埋在洗手间地板上直至晕倒,被送往校内医院。
8月30日,尽管医生建议减少训练强度,学长仍再次要求他进行纪律训练。他的姐姐曾透露,弟弟在离开医疗队伍后,被要求快速跑步,即使仍在恢复期。
2017年10月
10月16日,学长再次要求诺梅进行体训,导致他身体不适并呼吸急促,军官查看后立即叫救护车进行治疗。
10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诺梅在通往医务室的途中晕倒,被送去休息,病情好转后下午3:40再次失去意识,送医抢救无效。医疗方通知家属,死因为心脏骤停。
家属在领回诺梅的遗体后,发现身体有异常,决定再次进行司法解剖。第二次解剖显示部分内脏缺失,也发现了其它伤痕。家属决心查明真实死因,将案件带入司法程序,以便查明事实真相,并惩治凶手。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