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院和民间法院比较案件审理步骤的相似与不同。律师协会指出,刑事处罚适用同一本法律,但军事案例需额外考虑军事宪章。
今天,7月22日,军事区法院在巴真府宣读最高法院判决,判决“兄Muay”学长入狱4个月零16天,但缓刑2年。决定未产生正面效果,鼓励被告改进,以服务国家。因此引发了对刑罚的质疑,并对军事法院和民间法院的程序进行比较。
如果考虑到军事法院和民间法院的权限及功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威拉萨·乔提瓦尼和协会副发言人解释了以下差异:
- 军事法院只处理涉及军人行为的刑事案件,其中没有平民参与。违法行为完全由军人实施,如多名士兵共同攻击士兵,若该行为不涉及《禁止和预防酷刑和失踪法》,则需交由军事法院处理,而涉及该法则需由腐败案件刑事法院审理,因为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 案件审理的区别在于,民间法院由国家检察院的检察官提起诉讼,而军事法院有自己的军事检察官。在军事法院中,受害者不能自行提起诉讼,但在民间刑事案件中,受害者的代表如父亲可以行使投诉权。即使检察官不起诉,受害者仍可代表提出起诉。但在军事法院一旦军事检察官决定不起诉,案件即告终结,受害者无法继续投诉。
- 在刑事定罪方面,军事法院和民间法院均适用同一刑法来裁决案件。
- 在处理军人违法案件时,虽然使用同一本法律,但军事法院的程序和处罚方式有所不同,如军事监狱用于关押军事法院囚犯,并有特定的军事法律。
- 军事法院的审判员与民间法院分开,无法交替担任对方法院的审判工作。
- 两者的权限相似,若有定罪证据可裁定有罪,若无则判定无罪。
- 对于判刑,军事法院在军队控制范围内进行处罚,如军事监狱,而民间法院则将被告交给矫正部门。
许多人对军事法院的透明度表示关注,但需理解的是,军事法院的存在先于民间法院,军队的某些管理方式需军事法院支持,否则军事纪律执行可能面临挑战。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