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小梅”曾写给家人的信,在军官预备课程中学习要爱生养自己的父母,不久将带去星星,不必担心,我还好。
68年7月23日,军事最高法院宣读“小梅案件”判决,学长被判4个月16天,但缓刑2年。因被告无前科,施刑无益,调改其性格继续为国服务更为有益。家属坚称会继续上诉以维护媒体报道的正义。
家乡通过社交平台公开了小梅曾写给家人的信,信中提到:“我非常感谢父母让我有今天的成就,在预备军校学习要更加爱生养我们的父母。父母,我很想你们,想回去看你们,但我告诫自己,再过几天我会去爱星星,我会带星星去给父母。父母不用担心,我还可以。每当我失去动力时,我想起‘为了父母,我能做到’。”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