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政治发展委员会同意应宽恕因鲁莽而犯错的青少年

泰国中文社

参议院政治发展委员会质疑某些赦免法草案在洗刷污名时比例不当,同意应宽恕因鲁莽而犯错的青少年。

7月23日上午9:20,在国会大厦,国会议员พรชัย วิริยะเลิศ作为政治发展、公众参与及人权自由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发言人表示,7月22日委员会会议审议了与赦免相关的草案,并邀请提交草案的议员提供信息。四个赦免法案分别来自泰国国家建设党、泰国教师党、民众党和民间团体,而ภูมิใจไทย党未派代表解释。赦免法案正在众议院特别委员会的审议阶段,期望了解是否能真正实现和平稳定,以及如何回应社会的疑虑。四个草案分为两类:1. 指定赦免的罪行类别,这将使得法案通过后,符合该类别的罪犯能自动获得赦免,但可能会引发不公平问题,因为可能仅赦免部分群体;2. 未指定罪行类别,将成立委员会逐案审议是否赦免,优点是考虑更全面,但缺点是审议时间可能过长。

质疑赦免不当比例

พรชัย继续表示,委员会和公众对赦免的合理性存疑,因为某些法案对重大刑事罪如恐怖主义、叛乱等提供赦免,但同时不考虑对有轻微刑事罪如发表言论提供赦免,这引发对赦免合理性的质疑。特别是在第112条中的一些情况下,如因社交媒体发表言论被判刑,委员会认为若是单纯的政治目的,应该考虑赦免。至于第112条中因故意扰乱造成的犯罪,不宜容赦。委员会建议迅速制定法案,并确保各方参与。

委员会同意赦免青少年罪行

委员会还同意民间团体的建议,认为应赦免因鲁莽行为被指控的青少年,并给予宽恕,类似于对6、14日事件中的活动家的宽恕,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和平。此外,泰国国家建设党的草案提出将赦免因政治意图关闭投票站的国会议员和参议院议员行为,但不会赦免其他选举舞弊行为。พรชัย说道。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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