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生”案中两位学长因纪律训话充满嫌疑,家属与之斗争8年,军法庭总结以缓刑2年结案,允许继续国职服务,家属对失去的内脏表示质疑,警察总长要求对现役警察身份的学长进行纪律审查。
在军官学校学习的第一年死亡的军校生“巴功·丛堃”在2017年10月17日因严厉的头部伤最终不治身亡,起因是被学长命令将头埋入地面,以维持纪律。
法医在开始验尸时给出的死亡原因是心脏骤停,家属拒绝相信这一结论,因为发现尸体上有瘀伤并在验尸过程中内脏丢失,如大脑、心脏和胃。
直至7月22日,最高军事法院判决学长监禁4个月16天,但缓刑2年,认为执行监禁无益,继续改进国职服务更为有利。
同时,家属计划进一步追究造成现役的警察学长的纪律责任。国家警察总指挥基迪拉特·潘普佩证实,要求国家警察局成立委员会对该案进行审查。在对首位法医的指控中,因导致军校生内脏遗失,该事项也被交予国家警察监察局来协同处理。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