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允许“英”在8月4日最后一次提交音频案辩护

泰国中文社

宪法法院以5比4的票数允许“英”在8月4日前提交音频案的最后辩护陈述。

7月30日,记者报道,宪法法院已审议参议院主席提交的请求,要求法院就贝通他·西那瓦总理(被告人)与柬埔寨参议长洪森之间的电话录音案作出裁决。被告方已在记者会上承认该录音为其与洪森的对话。尽管被告稍后解释这是私人电话交流,意在温和谈判以维护泰国的和平与主权,但举报方认为被告未积极履行国际谈判职责,不具备作为总理应有的责任意识。由于与柬方个人关系密切,被指在处理事务时偏向柬埔寨。被告方被指不诚实,并严重违反道德标准。请求法院根据宪法第170条和第82条解释被告人是否已丧失其部长职务,要求其在法院裁决前暂停职务履行。

宪法法院还审议了被告于7月29日提交的第二次延期辩护请求,以便进一步收集和整理证据。为保证司法公正,法院以多数(5比4)决议批准最后限期延期至8月4日。

根据2018年宪法法院程序法第31条,少数法官包括:潘亚·沃察晨、魏罗·桑提恩、基伦尼·哈瓦纳及班宗赛·沃朋不赞成延期。若被告未在期限内提交辩护声明,将视为放弃辩护,法院将继续审理程序。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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