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 委员会批准调整 EV3 和 EV3.5 规则,加大补贴支付力度

泰国中文社

EV 委员会批准调整 EV3 和 EV3.5 规则,加大补贴支付力度

2023 年 7 月 30 日,国家电动汽车政策委员会(EV 委员会)成员兼秘书 Naret Techasatrakorn 表示,在副总理兼财政部长 Pichai Chunhavajiri 主持的会议上,批准内政部调整 EV3 和 EV3.5 计划下电动汽车数量的计算条件。根据泰国工业联合会(FTI)和泰国电动汽车协会的提议,从 2025 年起,每生产一辆车将作为 1.5 辆的生产补偿,用于出口到国外的车辆。

这一政策旨在激励电动汽车制造商扩大出口市场,预期到 2025 年电动汽车出口量将每年增加至约 12,500 辆,到 2026 年增加至 52,000 辆。

此外,批准内政部延长 EV3 和 EV3.5 计划下本地生产电动汽车的注册时间,延长一个月。

- EV3 计划的车辆注册时间由原定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销售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并注册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

- EV3.5 计划的车辆注册时间由原定的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销售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并注册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

同时,EV 委员会还规定了内政部在 EV3 和 EV3.5 计划下的补贴支付管理原则,以确保操作的细致、有效和灵活性。

1. 对于参与 EV3 计划而不延长补偿生产的企业,需制定补偿生产预期计划,并按月报告补偿生产结果。内政部将暂停补贴支付,直至累计补偿生产量达到总补偿生产量的 50% 且与预期计划一致。

对于计划延长补偿生产时间的 EV3 计划参与者,或者参与 EV3.5 计划的参与者,需制定补偿生产预期计划。延长时间的 EV3 计划参与者必须提供 2000 万泰铢的银行保证金(对于注册资本在 50 亿泰铢及以上的公司),或者 4000 万泰铢(注册资本低于 50 亿泰铢的公司)。内政部将暂停补贴支付,如果合资格生产者的累积生产量低于规定比例。

2. 允许参与 EV3 计划中延长补偿时间的企业增加电动汽车生产工厂,以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偿生产。

3. 允许参与 EV3 和 EV3.5 计划的企业重新评估补贴申请和进口量计算,用于补偿生产的电动汽车已进口并注册,但尚未获得补贴的,公司可以选择退还消费税差额加上罚款和利息,以避免计入补偿生产量。

然而,对于此次 EV 委员会规则改进,除增加 EV3 和 EV3.5 计划的操作效率外,还提供了补贴支付管理和注册时间延长与实际操作相一致的灵活性。这也为电动汽车制造商在当前全球市场波动的背景下,提高计划商业战略灵活性提供了重要机会,并能推动泰国成为电动汽车出口生产基地,符合 30@30 目标,尤其是在全球市场需求、技术和地缘政治波动的阶段。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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