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查拉普”是一位情绪愉快的年轻男子,他在看到狗在天桥上睡觉并感到快乐之后,决定登记这份快乐的日记记录。局长准备召回并警告他,指出虽然不违法但不应在社交媒体上发布。
昨天(7 月 31 日)12 时 49 分,在芭提雅警署发生了一个引发微笑的故事。23 岁的帕查拉普向警方报案,表示在早晨醒来精神焕发,他去上班的路上看到一只白色狗安详地睡在交通桥上,这让他感到非常快乐,因此想将这份快乐的事件作为记录保存。
消息接受者、图提打警长帕查拉普·武彦·麦塔南认真听取了他的故事,并根据举报者的愿望行事。因此,警方将此快乐事件作为日记记录保存下来,这是帕查拉普要求的,然后他离开了。
最新消息,今天(8 月 1 日)13 时,曼谷警察局长希沙努蓬·苏里亚南透露,这种情况并不被视为严重违法。警方有责任接受公众的所有报告请求,除非涉及诽谤或虚假指控的报告,否则这被认为是公民的权利。虽然这种事情可以记录下来,但警员们通常会处理任何公众要求的报告,不论事件是否严重。因为日记记录可以在以后用作证据或参考资料。
同时,芭提雅警署准备召回帕查拉普警告他有关登记报告的适当性,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他们还建议,尽管这种行为不构成违法,但不应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这些故事,因为这可能会造成公众对警察职能和工作的理解混淆,并可能长期影响到部门形象。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