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副发言人透露,军总司令命令士兵与警察协作拦截不明无人机,制定三项严格措施,如发现威胁主权的行动,可立即使用武器进行反击。准备制作三种语言的图形警告,最严处以死刑。
8月2日,副发言人里查·苏克苏瓦南上校透露,依据泰国民航局于7月29日发布的公告,禁止任何人操控或放飞无人驾驶航空器(即“无人机”),以任何目的和在全国任何地方使用。这样做是为了防止目前泰国-柬埔寨边境局势对国家安全的影响。此外,获得授权的军事或安全部门可以即时使用反无人机系统或从地面销毁无人机。
里查上校补充说,这次军总司令巴纳将军以陆军行动中心指挥官及皇家国内安全事务处副主任的身份,命令各军区及国内安全事务中心开展以下措施:由省安全事务副主任(军事)负责协商并与相关政府、机构及私人部门合作,由省安全主任负责总体防止和打击不明无人机的计划。与当地部门合作,包括警察及安全单位,并组成移动单位,由文职力量及警察组成,以拦截并追踪不明无人机的使用者。
制定三种严格措施应对威胁行动
里查上校表示,对于反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武器使用,分为几种情况:1. 如有先使用武器或威胁行为影响到军队和民众生命、国家主权及利益,边境驻军可立即使用武器反击。2. 在第1及第2军区前线发现可使用Soft Kill与Hard Kill措施,后方可先用Soft Kill,不可行时再用Hard Kill,须用精准武器,不伤及平民。3. 在第3及第4军区发现则首先应使用Soft Kill,在必要时用Hard Kill。使用武器责任由警察负责,军队在特定区域使用精准武器且不影响平民。民众如见到或知悉违反公告使用无人机行为,可随时拨打安全热线1374。
准备以三种语言制作图形警告,最严处以死刑
记者报道,陆军也将制作三种语言的图形说明,内容有:“禁止使用无人机,一切情况均视为对国家的潜在威胁。”利用无人机进行侦查或窃取机密信息,如飞越军事区、边界、政府设施,录音等行为属间谍行为,影响国家安全。根据刑法第122(3)条、内政安全法和航空法规,情节严重者可判处终身监禁或死刑。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