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宁” 对酒精饮料管制法草案通过参议院表示欢迎,待宣布使用,开放社区酒类更多经济机会,并澄清“扑克”并非可自由进行,需获得许可。
8月5日,内政部长秘书长沙宁·伦坦京昨日透露,参议院全体会议通过了酒精饮料管制法草案(修订版)的第二和第三次审议。在第三次或全体投票中,结果为104票赞成,2票反对,12票弃权,1票未投。
沙宁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发布称,酒精饮料管制法草案已通过参议院,待宣告施行。这是酒精饮料管制法长期修订过程中的又一个成功,他感谢所有相关人员从下议院到今日的持续努力。接下来是呈交皇室批准的阶段,并将继续推动相关子法的进程。这次修法将提升关于酒类的传播,给社区酒类更多经济机会。
澄清“扑克”并非自由,需获得许可
对于内政部副总理兼部长普缇塔·维扎猜签署的内政部命令2253/2568,废除1958年7月28日的内政部命令490/2501,明确调整附录B第21号《赌博法》中的扑克牌许可规则,以符合当前情况。因此,依据《赌博法》第17条,内政部长废除内政部命令490/2501,规定从即日起生效,命令于2568年7月30日颁布。
沙宁发布指出,扑克仍属附录B中的赌博活动,但仅限经授权用于促进旅游业的体育活动。他补充,《赌博法》分为附录A(严禁一切形式)及附录B(需官方许可方可进行),扑克列入附录B,由内政厅总干事或省长批准即可授予许可。
由于1958年内政部命令490/2501中禁止扑克的许可,此举相当于关闭了扑克的许可之门,这在当时被认为是严重赌博。然而,现代社会中,扑克以多种形式出现,某些形式为体育竞赛,无赌博性质。普缇塔以内政部长身份签署的命令取消了该禁止命令,并未将扑克移出赌博活动,也非自由开放。任何扑克活动须事先获内政厅总干事或省长批准,且仅限于促进旅游的体育活动。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