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秘书处暂停向宪法法院递交关于136名参议员任期的请愿书

泰国中文社

参议院秘书处致函“普雷姆萨克医生”说明暂停向宪法法院提交请愿书的原因,要求审查136名参议员的资格,因名单未满十之一。调查发现其中5人的签名不正确。

8月7日,参议院秘书处发出文件,说明事件过程,案件涉及普雷姆萨克·皮亚尤拉及21名参议员提交给参议院主席的请愿,要求宪法法院裁定136名参议员的资格是否终止:

1. 8月6日,21名参议员联署一封日期为7月25日的信,请参议院主席将请愿书递交宪法法院审理,以裁定136名参议员的成员资格是否终止,该信于8月6日12:04提交至参议院秘书处。

秘书处在同日立即将此事转交给法律事务办公室处理,法律事务办公室迅速总结重要内容,以便进行下一步行政程序。然而,通过电话协调,得知参议员塔纳鹏并未在请愿书上签字,因此法律事务办公室必须等待进一步核实塔纳鹏的签名。

2. 第二天,也就是8月7日,事实显示塔纳鹏检查了成员提交的请愿原件,发现他并未在请愿书上签名,并确认列表上的签名是伪造的。另外,塔纳鹏已于8月6日16:09向调查员作日记记录。秘书处于8月7日09:05收到此确认书。

此外,参议员德查也于8月7日发信确认其签名在请愿附件中并不属实。同日,参议员塔娜斯克伦妇女中校在特别信函中告知其因误解而撤回支持请愿书的名字。

法律事务办公室在8月7日有机密记录,要求中央管理局核实参议员签名。

中央管理局也于同日收到法律事务办公室的书面请求,并确认有3名参议员发函称未签名或已撤回支持,还有初步检查显示16名参议员的签名符合样本,但有5名不符。

根据此事实顺序,显示在8月6日秘书处收到请愿后立即按序进行,没有任何延误,并将问题递交参议院主席。但由于请愿涉及签名问题和参议员人数,使签署支持请愿书的人数仅为(21 - 3)= 18人(尚未扣除中央管理局初步检查中不符的3名成员),未达到全部成员十分之一或20人的宪法第82条规定。

因此,参议院主席通知普雷姆萨克医生及同事,请愿无法递交至宪法法院,因为签名参议员人数未达宪法第82条第一款规定的参议员总数十分之一。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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