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宽农业无人机飞行限制 8月11日起可在规定条件下飞行

泰国中文社

政府放宽限制,允许农业无人机从2025年8月11日起在规定条件下飞行,其他类型的无人机禁令将持续至8月15日或直到另行通知。

2025年8月9日,政府发言人吉拉玉透露,由于泰柬边境局势导致临时禁止全国无人驾驶飞机飞行,政府现已放宽限制,允许农业无人机在8月11日以后在严格规定下使用。

但泰国民航局重申,其他类型无人机的飞行禁令将持续到2025年8月15日或另行通知。农业无人机放宽的条件如下,必须在民航局正确注册无人机和操作者,需提前至少12小时通过指定渠道如民航局网站或当地警察报备飞行,仅可在自有或获许可农业区域飞行,飞行高度不得超过30米,仅限于06:00-18:00之间飞行,只能用于喷洒农业化学品或肥料,禁止用于拍照或侦查。

此外,仍有绝对禁飞区,如根据泰国航空信息出版物公告的禁区(例如宣布戒严的边境省份),以及所有机场周围9公里半径内,如有违反,最高将被判处不超过1年监禁或不超过4万泰铢罚款。政府确认此措施旨在实现国家安全与农业生产便利之间的平衡。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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