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帕猜” 反驳前土地局局长,称其关于考卡拉宏的证据与2555年的说法相悖

泰国中文社

苏帕猜·扎伊萨穆反驳前土地局局长布恩切德关于考卡拉宏土地事件的问题,指出证据与其当前说法相悖。2555年同意根据第61条设立委员会,认为不撤销土地证,但到2568年却称可以立即撤销。

8月9日,泰国自豪党(ภูมิใจไทย)法律工作组主席苏帕猜·扎伊萨穆在其个人脸书上发表言论,前土地局局长布恩切德·基特辛近日通过媒体发表意见称,考卡拉宏土地事件无需遵循土地法典第61条,土地局局长有权立即撤销地权证,一天即可结束。这位前局长的意见被广泛传播。

苏帕猜进一步表示,所展示的文件是相反的证据,与前土地局局长的意见相悖。因为在同一个考卡拉宏事件中,当布恩切德担任土地局局长时,于2555年同意根据第61条设立委员会并同意不撤销土地证件,并同意铁路需逐案起诉至法院,如果认为有叠盖铁路土地的地权证。这位土地局局长当时的同意与今天前土地局局长的意见明显不同。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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