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 "龙普" 26 年监禁,罪名为谋杀他人、拐骗未成年人、隐匿尸体

泰国中文社

“蓬蓬”案件,上诉法院判决,增加 "龙普" 26 年监禁,涉及3项指控,裁定 "达坦阿姨" 无罪。警方感谢法院依据公正的证据进行裁决。

在2026年12月20日,穆克达汉法院曾判处柴普·维帕(又名龙普)两项罪名,涉及“蓬蓬”死亡案件,因为疏忽导致他人死亡,和在没有合理原因的情况下将不满15岁的儿童从父母身边带走。同时法院宣告达坦阿姨无罪,允许临时保释,使用价值78万泰铢的土地作为担保。

今日(8月13日),穆克达汉法院听取上诉法院第四区域判决,判决柴普·维帕,第一被告,三项罪名分别为故意杀人,判15年,拐骗未满15岁的儿童,判10年,以及对尸体或发现尸体环境进行任何行为,在验尸前,判1年,总计判处26年监禁。而达坦阿姨,第二被告,则被判无罪。

法院判处

副国家警察局长纳拍·普拉萨透露,这已经过去5年,工作组一直全力以赴。今日,法院基于警方和调查人员多年详细收集的证据进行裁决,通过各种科学证据、证人和深度分析数据,工作组保证,我们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基于找到的证据的重要性,进而找到罪犯。

“我们要强调,我们在各个维度上都以公正的方式处理此案,以揭示真相。今日法院的判决基于事实和证据。这一判决不仅仅是让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也是还给家庭尊严,让真相重获清白,虽然我们知道蓬蓬不会再回来,但从今往后,大家会记得她作为一个小女孩,得到了公正。”

最后,我要感谢检方工作组,履行职责时的公正工作。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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