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判决增加刑期至26年后,“叔叔蓬”正在申请保释,而小春的父母感谢所有给予公正的人。
8月13日,关于上诉法院第4区会审理3岁女孩奥拉旺·翁西查或小春的案件,小春于2020年从她位于莫达汉省戈克村的家中失踪。随后,地方法院判决蓬察域或叔叔蓬监禁20年,而免除姑姑胆或彭拉婆的罪责。
随后,莫达汉法院计划在第4区上诉法院听取裁决,判决叔叔蓬犯下3项罪名:杀人罪,判处15年监禁;绑架未满15岁儿童,判处10年监禁;以及在尸检结束前对尸体或现场环境进行任何操作,判处1年监禁,总共判处26年监禁,同时免除了彭拉婆的罪责。
小春的母亲帕察拉梦表示,当她听到判决时,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因为多次孩子终于得到了公正。感谢律师,感谢所有始终给予支持的人,感谢法院的慈悲,感谢公正。昨天她也去看了小春。
奥纳曼·翁西查表示,感谢法官给予小春公正,将刑期从20年增加到26年,同时命令赔偿小春妈妈130万元和自己120万元。
至于叔叔蓬,在法院裁决后,目前正在申请保释以在更高法院继续上诉。小春妈妈的律师也相信,法院会同意保释,因为没有逃跑行为。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