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发言人透露,对他信112案件是否上诉由检察长决定,需等案件检察官拿到判决书进行初步审阅。
8月22日,检察院监察长、最高检察院发言人沙克·卡森·尼特拉伊约克在刑事法院驳回他信·西那瓦前总理的112案件裁决后表示,案件检察官需取得判决及相关证词以供最高检察院进一步审议。该意见将传达至负责此事的副检察长。
副检察长将意见提交给检察长做最终决定,即是否在30天内提起上诉。如期限已到,检察长尚未完成审阅可能会申请延长,每次延长30天。作为境外案件,拥有上诉权的为检察长。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