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慈善基金会对“救护车闯红灯”事件表示遗憾,警方向司机提出四项指控。
事发于2568年8月21日,大约下午16:00,基金会的面包车沿着Ya La路行驶并开启警示灯。当面包车抵达Ban Chang的红绿灯路口时,其通过红灯驶向Ban Chang寺巷。这时,一辆从罗勇县方向驶来的蓝色铃木车驶向Sattahip县,与基金会的面包车相撞,导致面包车翻倒并撞上停在红灯前的约4辆摩托车,造成1人死亡和13人受伤。
随后,Ban Chang警方指控该基金会面包车司机肇事,罪名包括:驾驶车辆时未顾及他人安全或便利、鲁莽驾驶致人死亡或重伤、鲁莽驾驶可能危及人身或财产、未持有第二类驾照(运输),以及违反交通信号(红灯)。
同时,佛教慈善基金会在网上发表声明称:“对于8月21日16:00在Ban Chang市场红绿灯处发生的事故,佛教慈善基金会对此次事件致以最深切的歉意,因为此次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佛教慈善基金会向遇难者和伤者及社会大众表达诚挚的歉意。基金会将改进内部管理以防再发生类似事件。”
Ban Chang警察局调查副局长Sakon表示,已经针对救护车司机提出4项指控:驾驶车辆不顾及他人安全或便利、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或重伤、鲁莽驾驶可能危及他人或财物、未持二类驾照(运输),以及违反交通信号(红灯)。
对于救援协会主席,也提出了两项指控:允许无证驾驶或持其他不能替代的许可证驾驶;未经授权使用装有闪光灯或警报声的车辆。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