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副秘书长提交反对对“皮拉维特·隆鲁蓬”进行保释的申请,该人是泰爱党的前党魁,因担心其逃跑、干扰证据或制造更多麻烦。
2023年8月23日上午10点,选举委员会副秘书长格里昂·攀朵玫在沙拉武里省的国营佛塔警察局会见了维拉武署警长,递交了一封表示对泰爱党前党魁皮拉维特·隆鲁蓬保释的反对信。皮拉维特涉嫌根据沙拉武里地方法院于2023年6月16日发布的第117/2023号逮捕令被拘捕,并涉嫌作为政党党魁,在不当行为中允许他人使用政党资金获益,违反了《2017年政党法》第132条,该条规定刑期从5至10年或罚款100,000至200,000泰铢,或两者并处。同时作为上述案件的债务人,该案件编号为黑案第962/2023和红案第2607/2023,于2023年6月11日在上诉法院审理,并被沙拉武里地方法院于2023年6月25日审理,案件编号为黑案第827/2023和红案第499/2023。
选举委员会认为此案存在高额刑罚,若临时释放嫌疑人,可能导致逃脱、干扰证据或造成其他危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08/1条。并且,逃避执行逮捕令的情况依然存在,故提出反对保释。同日,调查官首次将被告移交沙拉武里法院关押,关押后,调查官将继续收集证据,并将调查报告提交检察官以便进一步处理。
此外,格里昂先生与维拉武警长讨论了逮捕其他在逃嫌疑人以进行进一步审判的可能路径。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