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图仑”指在泰国的所有儿童,无论国籍,都应享有受教育的保护权利

泰国中文社

“察图伦·差艾尚” 引用 2005 年内阁的决议精神指出,在泰国的所有儿童,无论国籍如何,无论有无文件,均应受到教育权利的保护,并应灵活处理,不应被驱逐出境。

在 2025 年 8 月 28 日,差图伦·差艾尚,泰国为泰党(Pheu Thai)名单中的议员,以及前教育部长,就一名 13 岁学生因非法入境而可能被驱逐到柬埔寨一事在 Facebook 上发表了看法。据报道,此事在事实和法律上仍存在不同意见。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成年人身上,问题不会那么复杂,例如,这个人什么国籍?如果是柬埔寨人,是否合法入境?是否应该被遣返柬埔寨?但这一案例涉及一名从小在泰国学校学习的 13 岁学生。

因此,这一案例关系到泰国的法律原则和实践,我曾参与和负责,因此可能为了解这一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

泰国作为一个在国际舞台上有声望的国家,致力于实践其所缔结的宣言和公约,特别是《世界人权宣言》(UDHR)的教育不歧视理念(Education for All),泰国也为此提供认可。这一理念也契合多项国际公约,如《儿童权利公约》(CRC)、《国际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公约》(ICESCR)以及《东盟人权宣言》(AHRD)。

在我担任副总理期间,我推动了两项内阁决议,即 2005 年 1 月 18 日和 2005 年 7 月 5 日,旨在保护在泰国的所有儿童,不论其国籍和入境的合法性,亦不论是否持有证件。“所有儿童都必须得到保护,特别是教育方面的保护”,以重申“Education for All”的原则。

这些内阁决议是国家安全委员会决议的延续,表明安全部门和教育部门对此有深刻理解和重视。

因此,当发现没有户籍登记的儿童或无国籍儿童时,教育部门应负责确保这些儿童也能获得教育。

对于未遵循某些法律规定的学生,相关负责人员应寻求宽容的方法,使其继续接受教育,不应剥夺其教育机会,也不应在不知去向和安置的情况下将其驱逐出境。

这一原则适用于没有户籍登记的儿童,无论其国籍为何,均应得到同等对待,包括无国籍和缺乏证件的儿童也应得到这样的保护。

泰国经济依赖大量跨国劳工,来自邻国跟随父母的跨国劳工子女将越来越多。在泰国将成为高龄化社会的同时,若跨国劳工掌握知识,能够与泰国雇主有效沟通,将对经济和社会有利。世界各地如 EU 等国都有解决类似问题的想法,分配资源发展劳工技能与人道主义也需平衡。

解决两国冲突和维护泰国国家利益,需要国际社会的理解、同情与支持,我们必须谨防出现负面形象,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世界普遍接受的简单原则,就是保证儿童接受教育,这是对社会有利的一件事,不必担心发生损失。对教育的投入是对社会最有价值的投资。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