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t-Natthapong”人民党声明了三项条件,愿意投票给新总理,但不加入政府,必须在4个月内解散议会以举行新的选举,尚未与任何党派正式达成协议。
68年8月29日,人民党领袖Natthapong Ruangpanyawut在宪法法院裁定Ms. Baetongthan Shinawatra免职后发表声明,称作为人民党领袖,连同党的管理层和人民党议员,以人民党的名义发表声明,宪法法院裁定Ms. Baetongthan Shinawatra免职。
自从Ms. Baetongthan和Hun Sen之间的录音对话被公开以来,人民党一直呼吁总理解散议会,以便将权力归还给人民,让人民行使其权力决定新一届政府,以解决国家问题的正当性。然而,迄今为止,总理选择继续维持其权力,直至今日,宪法法院裁决Ms. Baetongthan必须免职。
我和人民党一直坚持,政治职位持有者的诚信标准是一个没有明确法律标准的事宜,因为这允许拥有权力的人随意自行裁量,因此不应由宪法法院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众认为Ms. Baetongthan应该辞职或提前解散议会以便让公众在选举中决定,应该让人民先行解决。
不过,今天宪法法院的裁决已经做出,并生效,因此下议院必须就选举新总理做出决定。人民党认为,鉴于目前国家的局势,将要担任政府的内阁必须稳定并具有政治正当性,而且政府应具备解决国家问题的能力,而不是通过政治利益谈判产生内阁。
但是,由于当前宪法的规定,使得具备此类资格的政府无法在目前的下议院框架内产生,因此,当前国家的最佳出路是迅速选出一名新的总理,解散议会并举行新的选举,并在合适的时间内完成。
因此,作为下议院中拥有最多席位的政党,人民党承担起通过国会程序解决政治僵局的任务,即选出一位新的总理,负责解散议会,防止曾作为政变领导人或外部总理的人重新执政。
所有议员准备选举一位新总理,条件如下:
1. 新总理必须在自向国会发表政策声明之日起4个月内解散下议院,以便举行普选。
2. 新内阁必须组织公投,讨论修改以制定新宪法为目标的宪法修正案,此过程由选举产生的制宪大会进行,该公投必须在下届国会选举投票日前举行。
3. 人民党重申不加入政府,并将继续作为反对党行使职责,完全监督新政府,人民党没有人将在此届内阁中担任部长职位。
此外,Natthapong还表示,结果对人民党既非正面也非负面,但确认尚未与任何政党达成协议,此前已宣布不会加入政府,通过国会机制发声,但如果任何党派无法组建多数政府并请求人民党支持,必须接受上述三项条件。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