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秘书指出,“代理总理”无权解散议会,建议应三思而后行,明辨哪些事情应为,哪些不应为,强调代理内阁的权力仍然充足。
2025年8月29日,巴功·尼尔巴攀,国务秘书,对代理总理的解散权进行说明,表示根据议会制度下总理的信任原则,这是个人的权力。他个人认为不可行,这是根据教科书所述。
当被问及若政府宣布解散议会是否会有问题时,国务秘书指出,需慎重考虑,这属于政府的责任和判断,应仔细考虑哪些政策可行,哪些不可行,务必小心以免冒犯皇家国王,因为国王不涉政治,这是普遍原则,任何行动提议者需为之负责。
关于部长职称是否需加“代理”一词,巴功表示职称仍如常,这种情况已发生多次,大家应该习惯。
同时,巴功表示进一步说明,当前代理内阁由总理一职终止而产生,宪法规定内阁应继续履职直至新内阁成立,这与议会解散或届满需重新选举不同。在那种情况下,代理内阁某些行为需获得选举委员会批准。
但当前内阁不在该条件约束下,权力仍如常,我希望大家理解一致,不要分歧以免民众混淆。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