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萨功 丝琳妮”强调宪法 赋予“普密他 维猜猜”提议解散国会的权力,作为代理总理,指出如果宪法解释走入死胡同,将产生危险后果。
2025年9月4日,总理府部长朱萨功 丝琳妮就代理总理普密他 维猜猜是否有权将解散国会的法令呈递国王,供国王裁决发表评论。解散国会是王室的权力,而不是总理的权力,正如问题提出者所说,在宪法第103条中,总理仅有权依照第103和第175条提出解散国会的建议。宪法的解释应该能够适用于各种情境,而不是导致死胡同。解散国会只能在同一事件中进行一次,且没有其它规定限制总理根据第175条提供建议,没有任何地方对代理总理加以限制。
关于认为只有总理有权提出解散法令草案的论点,是从理论上得出的结论,例如认为总理因获得国会信任,应是唯一能提议解散国会的人,这是将不同理论与宪法外的解释混为一谈。如果宪法希望如此解读,便会在如第167条(1)中规定:总理职权终止时,所有部长都必须跟随离职。这是因为即使总理因任何理由离职,因总理来自国会的信任,所以全体部长也必须随之离职。
朱萨功接着说: 宪法应予解读的方向是允许其执行的,若发生总理离职的重大事件,而代理总理依然在位,但情况严峻到需要解散国会,此时不能通过解散国会解决问题,将导致危险和损害,成为死胡同无法解决问题。所以代理总理有权提议解散国会法令供国王裁决,虽然后续步骤是国王不可更改的王室决策,不能被宪法法院或任何组织重新审视。代理总理从未提议过解散法令,不是削减该权力的理由。 由于历史上未曾发生过类似事件,因此不能视为泰国有国王为首的民主宪政的传统。其实若有问题出现,也必须找到解决方法,例如在1973年邦纪发起议会解散法令被国王接受的情况,当时曾质疑是否总理有权如此,但最终议会解散得以实现。
“集来玉”嘲讽人民党不听教训 泰国骄傲党将不投票选“披塔”
总理府发言人集来玉 汤斯说到,人民党支持泰国骄傲党领袖阿努廷 诚威拉库尼为总理,他表示:“人民党曾一再强调不能将112法作为政治工具来对付谁,但为何现今还能喜笑颜开,让泰国骄傲党与之联合并采取这种行动。人民党将因这次决定痛苦担责,这是第二次教训,首次泰国骄傲党曾不投票支持披塔 林哲仁,反倒为泰党所有成员全力以赴支持披塔,却视而不见。”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