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联名向宪法法院申请,判决“阿努廷-纳塔朋”停止议员资格,涉及MOA协议

泰国中文社

议员详细列表提交议会主席,请宪法法院判决“阿努廷-纳塔朋”因MOA协定终止议员资格,解散议会4个月、进行宪法修订公投的交换条款,涉嫌控制和干预。

9月7日,记者报道不少于1/10的议员联合签名,将申请递交给议会主席,请求宪法法院裁定泰自豪党党魁阿努廷和人民党党魁纳塔朋的议员资格因《宪法》第101条第2款及第185条第1款和第2款而终止。文件由议会秘书处于9月5日11:38受理,收文编号为14239/2568。内容提到,由于宪法法院裁定总理英拉·西那瓦的职位依据《宪法》第170条第4款联合第160条第5款,于8月29日终止,导致内阁所有成员必须辞职,但根据《宪法》第168条第1款,内阁辞职后直至新内阁就任期间,内阁须继续履行职责,而总理则不可再继续履职。随后内阁决定由副总理普美塔姆代行总理职务。

在总理职位终止后,依据《泰国宪法》规定,必须根据第154条,新议员须提名新总理,而提名总理的政党必须在下议院获取半数以上议员的支持,依据《宪法》第159条第三款。

现实显示,现有的泰自豪党仅得不到少于146票的支持,当前下议院有议员492名,未能获半数支持。因此与人民党达成协议,约定人民党议员赞成阿努廷为新总理,但人民党不加入政府。协议主要为:

1. 新总理须在政策宣誓后4个月内解散议会,并重新选举。

2. 审批新宪法需进行公投,若宪法法院裁定在新宪法草案公布前需进行公投,则新内阁须推动新宪法的投票。

3. 如宪法法院裁定无须公投,则新内阁、人民党和泰自豪党须推动新宪法在任期内完成。

4. 为保证新总理4个月内解散议会,泰自豪党不得采取任何措施成为多数党。

5. 不加入政府、担任反对党的人民党,将全力监督政府行政,为原则性反对党,不派遣内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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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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