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不受理前进党前成员的申请,因缺乏证据指控15名被告推翻政府

泰国中文社

宪法法院驳回前进党前成员的申请,要求15个政治团体和公民社群停止使用权利和自由对此案中的洪森视频发表行动,指出证据不足以构成推翻政府的行径。

2025年9月10日,宪法法院一致裁定不受理案件,该案由前进党前成员威尼宰今杰提起,要求宪法法院依据宪法第49条进行裁决。案例中,洪森,柬埔寨参议院主席,被指控泄露与泰国首相贝东塔汶·西那瓦的对话录音,意图侵犯泰国主权。此行为引发了多方行动,包括向宪法法院申请解散泰国为泰党及联合政府党派的请愿、对一些国会议员进行刑事诉讼、以及要求泰国总理贝东塔汶辞职以对该事件负责。

检察机关认为目前没有足够的事实和证据证明这些行为是使用权利和自由来推翻拥有泰国国王为元首的民主政体的行为。此外,此类事务应根据法律的具体程序和步骤进行,故不予受理。

宪法法院认为,申请中的事实和文件未显示有足够清晰的证据证明受指控的15人行为上利用权利和自由推翻政权。是否涉及刑法或其他法律,应由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认定,不适用宪法第49条的标准和程序。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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