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准任命“乌提彭·维本汪”为检察委员会主席,立即生效

御准任命“乌提彭·维本汪”为检察委员会主席,自2568年9月11日起生效。

2025年9月11日,皇家公报网站发布了总理府公告,内容涉及任命检察委员会主席一事。根据御准命令,瑞瓦·詹达巴尼萨被任命为检察委员会主席,自2566年8月13日起根据总理府公告,日期为2566年8月15日。

由于瑞瓦·詹达巴尼萨已履职期满,依照司法公务员法案第18条(1)以及相关修正案,最高检察院已进行检察委员会主席选举,结果乌提彭·维本汪当选为检察委员会主席。

因此,将根据上述法律第21条第二款,请示御准任命,并由内阁秘书处呈请御准批准。

现已承蒙圣上下令任命乌提彭·维本汪为检察委员会主席,自2568年9月11日起生效。

宣布日期:2568年9月11日

御准命令接收员:副总理普密珍·维乍猜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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