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秘书长”透露,“贝通塔恩”尚未达到脱离为泰党党首的标准,需要由最高法院和党管理委员会裁定,而不是宪法法院的裁决。选举委员会表示不介入政党事务。
9月12日,选举委员会秘书长萨瓦恩先生接受采访时,谈到前总理贝通塔恩·钦那瓦被宪法法院裁定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的问题是否会影响其为泰党党首地位时称,为泰党党首为党管理委员会成员,首先必须是党员。他还未见到宪法法院的裁决,而解除党首职务有两种情况:1. 由于党道德委员会罢免,但仍可保留党员身份;2. 解除党员身份。如果被解除党员身份,要由最高法院政治职务犯罪科裁定,而宪法法院的裁决不属于此类,尚未达到标准,需要最高法院的裁决,而不是宪法法院的裁决。
萨瓦恩先生还指出,解除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职务是一种感觉,法律上有程序和执行方法,这应由党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解职,选举委员会不能干预党管理委员会的事务。至于党员事务也依照法律结果,目前尚无最高法院的裁决。
当被问及作为政党注册主任是否会检查党的规章时,萨瓦恩先生表示我们只会查看党的规章,但党的活动需要由党自己进行。登记处将只检查党是否依照法律或规章行事,确保解除党员或管理委员会内职务是党的内部事务。若不按法律执行,自然会有党员投诉,他将首先观察,因为最后涉及到党的活动,法律未授予处理党活动的权力。
萨瓦恩先生总结说,根据原则,有时已经脱离,但决定过程还在等待,如果涉及到的是国会议员解职,需等待宪法法院裁定。只要道德问题不涉及最高法院或党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就不会产生任何效果。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