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泰党召开法律部门会议,理解宪法法院的判决。朱沙奇不确定宪法修正草案能否赶上选举,建议在今年十月全面推进召开议会。
9月15日下午1点,为泰党副党首朱沙奇·西里宁谈到了宪法修正的进展,目前有特别委员会参与,但由于部分成员在外省,因此邀请由为泰党法律部门组成的小组进行商讨,以审议修正的广泛性。
朱沙奇表示,首先需要共同理解宪法法院的判决,该判决指出议会有权制定新宪法,但必须根据第256条的修正规定,其中第一和第三阶段需获得至少三分之一参议院的支持,第三阶段还需获得反对派至少20%的同意,否则无法继续。
间接选举制宪委员会起草宪法
朱沙奇继续表示,宪法法院判决指出可以制定新宪法,但不能直接由直接选举产生的制宪委员会进行,这使得原本为泰党的提议无法再使用。然而,为泰党声明如无法直接选举制宪委员,可能采用间接方式,例如由议会选择或直接任命委员会来起草宪法。他建议增加来自不同区域的代表以提高可信度和各方参与。
4个月内需加紧落实
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宪法法院的判决与MOA(谅解备忘录)有关,指出4个月内将解散议会,所以在解散前必须完成宪法修正草案,否则无法进行公投。
“若在第三阶段前解散议会,草案则立即失效,公投将无内容可议。”朱沙奇表示,在未来4个月内必须扎实推进,尤其是在十月份议会开会期间,必须争取在时间框架内完成宪法修正。
选举委员会需制定公投规则
关于公投,朱沙奇提到,目前尚无官方问题设定,需要等待选举委员会准备各方面事宜。如果问题超过一个,需要将不同问题分别投票,选举委员会必须在公投日之前准备好规则。
公开征集人民,议会筛选
关于制宪委员会的间接选举特别提议,朱沙奇表示与他所提议的方法相差不大,因为这也是一种委员会筛选方式,并可能开放让公众推荐名单,再由议会决定。尽管还不能确定能否在4个月内通过第三阶段,但在十月份的会议期间必须全面推进。关于为泰党提交解除安努廷·查维拉功职务的请愿,朱沙奇表示仍在审议中,会视察察长与为泰党的走向,但如果采取任何行动,一定会有合理的理由支持。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