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厅推迟“Dej-Ism”推进撤销考拉东土地权利证明的命令,称应等待中央行政法院的裁决结果,因铁路公司已行使权利来起诉土地厅。
9月17日下午3点,内政部次长Arsith Smpantarat连同内政部副次长兼前土地厅总干事Phonphat Phenphat召开新闻发布会,关于在武里南府考拉东地区的土地处理事宜。内政部在Dej-Ism Khaotong部长领导下,成立委员会审查土地厅总干事不撤销考拉东地区土地权状的命令。该委员会的决议是要求土地厅推进撤销权状。土地厅报告,从一开始就按最高法院和上诉法院第3区的裁决进行处理。当前铁路公司已向中央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各方应等待法院判决,以确保各方通过被认可的司法体系获得公平。尽管如此,如果铁路公司认为他们在土地方面拥有更高的权利,他们可以在司法系统中为自己的权利进行主张。
土地厅发布文件说明,根据最高法院和上诉法院第3区的判决,土地厅已进行如下处理:
1.1. 根据2017年2月16日的最高法院判决号842-876/2560,武里南府土地办公室已撤销35名提起诉讼居民的土地权状申请,并将相关文件从土地占有登记中删除。
1.2. 根据2018年11月22日的最高法院判决号8027/2561,土地厅总干事已下令根据《土地法》第61条修正武里南府城市区Samet分区部分地块的地图和面积。
1.3. 根据2020年4月22日的上诉法院第3区判决编号1112/2563,武里南府土地办公室已经撤销包括3份权状的土地收益权证明书。
因此,土地厅已根据三个案件的判决全面完成处理。
坚持不承认铁路公司的土地
2. 对于中央行政法院在2023年3月30日关于案件编号582/2566判决,根据《土地法》第61条第2款,应设立调查委员会处理另一批995个土地地块,因铁路公司提出权利主张。土地厅总干事已根据判决成立调查委员会,收集证据后,事实尚不明确,无法终结土地属于铁路公司以及考拉东地区的土地权状的合法性。因此,不建议撤销土地权状。土地厅长已审查调查委员会的建议并同意,因此下令终止此事。铁路公司对此终止命令提出上诉,内政部副次长兼内政安全事务负责人审查后认为土地厅总干事的终止命令合法,驳回了铁路公司的上诉,并已通知铁路公司诉讼权利。
铁路公司有权起诉
3. 因第2条的终止命令,铁路公司已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请愿,要求传唤土地厅总干事作证,认为土地厅总干事未完全履行中央行政法院判决。最高行政法院认为,土地厅总干事设立的调查委员会已依据中央行政法院的判决进行了活动。至于对铁路公司土地界限的测量,仅为法院的建议,土地厅已执行此建议。但若铁路公司认为土地厅总干事违法或违反判决,有权向初审法院提出诉讼,该法院拥有审判和判决权。最高行政法院因此驳回铁路公司的请愿。
法院已受理铁路公司的请愿
4. 铁路公司据此已于2025年3月14日对土地厅、土地厅总干事和内政部次长向中央行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终止命令和上诉裁决。目前法院已受理诉讼,并土地厅正在进行抗辩。
应等待法院判决
5. 内政部副部长(Dej-Ism Khaotong)已经设立委员会检视土地厅总干事的终止命令,审计委员会认为土地厅总干事在终止命令前未全面执行,因此建议土地厅总干事重新审查该终止命令。土地厅审查后表示,之前土地厅已全面完成处理,此外目前铁路公司已根据第4点提起诉讼,各方宜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