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颂兰” 表示,泰国党宪法修订草案不取消参议员的权力,透露立宪议会议员的资格与众议员及参议员相当,不担心阻挡投票,因为是由全省人民选出,然后提交给国会。
9月17日,众议员颂兰·诗里介在国会接受采访时,谈到关于提议修订2017年宪法的进展情况。他表示,泰国党的工作组由名单代表楚沙克·西里尼乐任主席,已对此得出结论,即建议修订2017年宪法,只增加第15/1章制作新宪法,仅此而已,不触及或修改第256条规定的宪法修订过程中的细节或条件,例如参议院在原则接受阶段和第三阶段的投票,因为修订的时间短,并且如果存在影响参议员决策的问题,可能不会获得合作,或者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
医生颂兰进一步指出,第15/1章的初步内容是建立立宪议会(立宪议员),以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150名成员。首先,让每个省的公民根据该省的人口基数选择2倍于立宪议员数量的立宪议员,例如,南邦省可有1名立宪议员,因此公民需选出2人。然后,从选出的200人中,国会将选择出100人。第二部分是从学术机构中选出约50人,符合规定的资格。
“立宪议员来源的重要点是最大限度地考虑公民的参与,但必须不是直接选举。因此,允许省份选出应被选为立宪议员的人员,再由国会进行最后的一次选择。在77个省的选择过程中,不会设定过高的资格要求,遵循规定的资格标准,不得有类似众议员或参议员的禁止性条件。”
当被问及通过省份选举如何防止选举的串通问题时,医生颂兰回答说:将开放给全省人民进行选择,而不是限制某些特定职业群体,可能导致阻止投票,这种选举将与众议员选举模式相同,并由选举委员会进行管理。
至于最后阶段让国会选择立宪议员可能会被批评为赋予政治派系选择自己人来制定新宪法的权力的问题,医生颂兰表示,不能这样预测因为国会制度以多数决为原则,当国会选择时必须遵循这种方式。这一安排允许省份选择2倍于立宪议员数量的人,国会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同时在民众的监督下,无论立宪议员被选出来是谁,都无法偏离航道。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