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两方面的意见,关于"学校前的小贩"允许小学生分期付款购买玩具的争议。有些家长表示强烈反对,并坚持要彻查此事。
2025年9月19日,据记者报道,在孔敬市的一所学校,校长与教师团队邀请了约100名家长和学生,了解家长反映的小贩允许小学生分期购买玩具的事件。然而,问题在于多个学生已完成付款却未能如约收到玩具。
有些学生被要求支付超过约定的金额才能得到玩具,而有些提出退款请求的小学生,店主则拒绝退款。此外,学生分期购买的玩具价格严重高于市场价。
家长们了解情况后,进行了交谈,发现许多人遇到了类似问题,最终向校长汇报。同时,一些家长计划集体报警,以追究小贩的相关责任。
校长表示,在得知家长反映的情况后,向学生询问了关于玩具分期付款的情况,并建议学生选择更具价值的商品。由于学校学生人数众多,主要关注校门口的交通便利问题。
学生在选购食品和饮料时享有自由,但学校并未监督,直到家长报告问题后,学校立刻进行了调查。要求班主任查看哪些学生在校前分期购买玩具,无论他们是否收到了玩具。
目前,大约50名学生涉及每日分期付款。学校已通知家长,如果有任何疑问,学校愿意提供帮助。由于学生尚未成年,最终由家长决定如何处理。鉴于事情发生在校外,部分家长表示关注,并可能会在家中对孩子进行教育。
对于有些家长表示不满,学校将协助他们报案,以提醒商家注意对学生分期付款购买玩具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学校计划再次向校外的商贩发出通告,警告此举可能涉及违法行为。
小A(化名),小学三年级,9岁,表示可以向一位允许分期付款的小贩购买玩具,每天支付10到20泰铢,今天支付了100泰铢,终于拿到了一个键盘带灯的玩具,总价140泰铢。小A认为分期付款对她有好处,因为她没有足够的钱可以逐步付清以获得玩具。但她也有朋友声称被欺骗,尽管已全额支付但仍未收到玩具。
小B(化名),同样9岁,曾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了一个价值100泰铢的卡套,但未能拿到货物。在她支付完所有钱之后仍未收到玩具,当她要求退款时,店主拒绝退款,并谎称她已经收到玩具。
学生家长娜特纳(化名),37岁,得知孩子以每天20泰铢的价格分期付款购买了一个实际价值可能只有10泰铢的玩具,她对孩子强调不必再继续分期购买。家长与小贩交涉时,小贩承诺可以退款,但家长表示要彻底解决此事件,并与孩子一起离开。
玩具小贩,53岁,认为一些玩具过于昂贵,学生难以付现,因此采取了分期付款方案。然而,当问题发生后她同意退款,但对事情的发生感到遗憾,并表示今后将不再允许学生分期付款购买玩具。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